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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宣布退休后第一个双11,京东、拼多多、唯品会集体围攻天猫

小小爱 0关注2022-06-19 08:59:26 来源:爱店家

融入经济生活中的一切

简介:马先生宣布退役后的第一个双11,天猫被腾讯三大电商京东、拼多多、唯品会围攻。

从618到双11,围绕格兰仕与天猫的争议,以及电商平台与商家“二选一”的矛盾天猫京东入驻费用,在双11前夕以司法诉讼的形式再次爆发。

来源丨中国基金报(;泰勒)、中新网、天眼查、澎湃新闻、腾讯《深网》等。

马云资料图(图源/图虫创意)

没想到,在马先生宣布退役后的第一个双十一,天猫被腾讯三大电商京东、拼多多、唯品会围攻。

与此同时,电器销售商格兰仕也在微博上攻击了天猫。

到底发生了什么?

二选一!冲突爆发

京东、拼多多、唯品会集体围攻天猫

10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为主题的内容。 > Co., Ltd.”,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天猫主张该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主张,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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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两大电商“二选一”的口水战起源于2015年。京东起诉天猫为“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迫使商家二选一”。法庭。

什么是替代方案?简单来说,就是“靠流量吸引商家”。一些电商平台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打击竞争对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个线上销售平台。

京东称,自2013年以来,三被告继续“签订独家协议”和“独家合作”,要求在天猫商城@开店的服装、家居等众多品牌商户> 不得在两原告经营的京东商城@>参加61天猫2@>双11等促销活动,也不得在京东@开店经营业务>商城@>,甚至只在天猫商城@>某平台开店进行业务运营,京东总结为“二选一”。

为此,京东要求法院:

天猫3@>确认三被告在本案认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天猫4@>责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停止商户只能与被告进行交易的限制,以及商户不得与两原告进行交易的限制;

天猫5@> 责令三被告连带赔偿两原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并赔礼道歉并支付维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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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新消息又来了,不仅是京东,拼多多和唯品会也加入了战队,与天猫一战。

据澎湃新闻报道,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9月中旬,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要求通知唯品会和拼多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诉讼。 ; 9月26日,唯品会和拼多多同日向北京高院提交申请,要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的争议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可能对案件结果具有合法权益并参与诉讼的第三人。这已经开始了。提起诉讼的人。

澎湃新闻报道,唯品会和拼多多申请加入诉讼的理由相同,语言表达基本一致。唯品会和拼多多认为,两家公司也是天猫的重要竞争对手,在同一相关市场也受到“二选一”的影响,因此“东猫案”的结果对两家公司具有法律意义. 关于利益。

三个都来自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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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资料图(图片来源/新华社)

最新数据显示,腾讯在拼多多的持股比例为1天猫8@>90%,仍是其第二大股东。成立之初,拼多多依靠腾讯的社交体系吸纳了大量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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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京东更不用说,腾讯持股18%,成为第一大股东。

同时,唯品会的第二大股东也是腾讯,持股超过8%。

而这三家公司在微信支付页面也常驻生肖格,以腾讯部门的身份分享微信带来的流量。

20万件产品的积压导致损失上亿元!

格兰仕起诉天猫

11月5日,格兰仕官方微博公告称,已于2019年10月28日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事项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11月28日提起诉讼。第四。

2019年“618”期间,格兰仕宣布旗下天猫门店因需在电商平台之间“二选一”,受到技术屏蔽和流量限制。

受此影响,天猫上格兰仕“618”六家核心门店的销售额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其中格兰仕官方旗舰门店销售额下降4< @1.5% 同比。,格兰仕范辰专卖门店销售额同比下降89.06%。格兰仕表示,此次事件导致格兰仕天猫相关门店积压20万件产品,损失数亿元。

“立马高台,单挑乌云!” 11月5日,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在官方微信上发布了这样一段话,10月28日,该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就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事项提起诉讼,2019年11月4日受理。

格兰仕品牌负责人游立民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格兰仕“二选一”的情况直到今年618才出现,但从年初开始就一直如此。在格兰仕管理团队拒绝下架其他电商平台产品后,天猫开始干预格兰仕产品和平台上的其他经销商。

“到现在为止,格兰仕在天猫平台的搜索端还是出现了异常情况。” 游立民表示,今年以来,格兰仕管理层一直在积极要求沟通和解决,但未收到天猫的任何正面反馈。一个积极的回应,所以这次我求助于法律手段。

对于这起诉讼,格兰仕希望天猫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天猫京东入驻费用,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争取基本的合法权利。

不过,对于格兰仕今年双11各大平台备货情况,游立民透露,公司会根据正常的市场需求,在各个电商平台进行货源匹配,不会放弃某一个电商平台。商务平台。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资本金约9249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格兰仕董事长梁兆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微波炉、空调等家用电器的生产经营等。目前格兰仕第一大股东为金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天猫5@>47%。第二大股东为佛山市顺德区鸿骏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天猫5@>92%。

图片来源/天眼查

电商“二选一”之争

据公开报道,自2015年以来,电商企业之间因“二选一”问题爆发了口水战。

2015年,京东向有关部门举报天猫要求商家在“双11”促销活动中“二选一”,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2017年11月,苏宁在京东发文怒怼,称京东发明的“二选一”霸权行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系统化逼商手段“在过去30年闻所未闻”年。” 2018年10月11日,淘集记创始人张正平在微信上大喊拼多多,“拼多多,请停止表演,请停止要求商家二选一,停止叫小偷抓小偷!”

事实上,“二选一”之争已经持续多年,从实体到电商,从线下到线上。从早年的国美、苏宁,到后来腾讯和360的3Q大战,都充满了火药味。从竞争对手到专家学者,从媒体报道到普通大众,对“二选一”的认知存在巨大差异。

10月28日,《电子商务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在“ 《经济参考报》认为,近年来,“二选一”在各个领域不断上演,数字经济竞争的冲突凸显了数字经济的内生矛盾。但“二选一”的概念主要是媒体在互联网平台竞争中提出的流行说法。它以片面的方式总结事件。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没有确定性的内容。媒体过分关注“二选一”亮相,而忽略了我国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增长的现实。“二选一”是否违法,除了考察当事人自身是否具有自愿性和强制性外,还要重点考察对消费者即用户的福利影响。

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谈“二选一”:

隐藏的技术暴力

此前,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坦言,“二选一”确实给拼多多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也给电商生态圈内的商家和品牌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达达以最近收到的一个商家为例。对方占某平台业务的50%,拼多多占30%。对于商家来说,“二选一”已经成为裁员500人还是裁员200人的选择。正因为落实平台“小二”的要求,商家的发展局面直接从“双赢”转变为能否生存——在这一轮“二选一”中,这样​​的极端案例是逐渐普及

达达表示,实施平台希望通过公关手段,将“择一”包装成互惠互利的短期协议。隐形”强大的技术暴力手段。虽然格兰仕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方式详细阐述了店铺遭遇限流停产以及订单量瞬间逼近零的过程,但由于大众对流量、转化率、搜索权重,所以对其过程和结果的认知并不清晰。

法律逐步出台,但选择仍难理解

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浙江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易购、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等多家20家平台企业参会。

会上指出,电子商务法明确禁止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和“独家交易”。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座谈会上,京东、拼多多、阿里等电商平台相继发言。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抵制“二选一”,绝不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做促销活动。拼多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遇到了“二选一”的压力。

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并未明确提及“二选一”。

她说:“因为规模效应,我们与优秀的商家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消费体验和最低的价格,而平台为这些商家提供最好的流量资源,形成多方合作的格局。 “党的利益。但总是有一些竞争对手对这种独家合作模式进行恶意言论,这是一种恶意炒作。”

无论如何,天猫现在面临的司法舆论环境即将来临。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在一次讲座中也指出,一些电子商务主体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力,迫使商家“二选一”。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理念。,它需要受到裁判的规范,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互联网领域‘二选一’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二选一’,将及时立案调查。 “两者的选择”,引起各方强烈反响,涉嫌构成垄断行为。”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福在《行政指导意见》上表示。 “规范网上商务活动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徐乐福认为,“二选一”限制了交易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理念,损害了平台、合作伙伴和消费者的利益。由于“二选一”,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伙伴被迫站队,迫使合作伙伴放弃部分商业利益,削弱了平台之间的竞争,不利于提升消费者福利。

在一些电商平台看来,平台在推广中付出了很多运营成本和补贴,自然也应该为企业选择。

阿里集团营销与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在微博回应:

“两者选其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组织大促活动,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专注在产品、价格等方面,同等实力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随风飘,大促活动的资源自然稀缺,而且只能向参与大促活动的最真诚、最积极的品牌商倾斜。这是最简单的商业规则。”

事实上,不排除市场上有很多排他性合作协议,但前提是双方自愿达成排他性业务合作,并在法律框架内签订合同。

上述回应并未说明“二选一”是否侵犯了品牌商的原有利益。格兰仕曾录制过一系列视频。视频显示,在拒绝被其他电商平台下架后,格兰仕门店甚至没有进行正常的搜索。如果被屏蔽,用户即使搜索格兰仕关键词也会被平台引导至其他品牌门店。

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成熟的手段来判断是“滥用市场优势”还是“逼迫”商家二选一。一位律师表示,比如视频网站、一些综艺节目或电视剧,自然愿意与顶级平台签订独家播出协议,但这样的协议能否表明顶级平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此外,“二选一”已经从过去传递到今天的口头交流,从明示禁止到默示执行,从预告警告到事后直接惩罚。技术手段也让两者之间的选择越来越隐蔽,流量分布完全不透明,以至于选择第二种的商家处于现实意义上的“隐形状态”。

如何界定是合理的排他性商业合作,还是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仍是电商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6月21日

小伙伴们,你们对此怎么看?

本期主编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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